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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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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品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试行)

   为促进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鼓励科研人员做出创新成果,乳品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开放运行的意见》和《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特设立开放课题基金,供国内外同行申请。具体管理细则如下:

一、总则

开放课题基金面向从事基础理论研究和基础应用研究的大学、研究所等单位。凡具备申请条件的研究人员均可提出申请。

开放课题基金应符合实验室当年发布的课题申请指南,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经过评审后确定。

二、资助范围

1.开放课题基金分3个层次设立研究课题:

1)种子课题,鼓励具有科学前沿性和创造性科学研究。

2)发展课题,对本实验室研究方向发展具有重要学术意义的理论方法研究课题。

(3)合作课题,为促进国内外交流设立具有重大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

2.开放课题应与实验室目前从事的研究项目相结合。

3.开放课题基金优先资助自主学术思想新颖、立论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合理、两年内可取得成果的研究项目。

三、申请条件

1.开放基金课题的申请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职的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或获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

2)具有一定的研究经历。

(3)博士后人员

2.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必须符合开放课题基金指南的资助范围。

3.申请者应得到所在单位或部门的同意。申请手续完备,所需资料齐全。

四、申报程序

1.申请开放课题基金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实事求是地填写《乳品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2.申请者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应签署意见,单位领导在申请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实验室报送《申请书》一式3份。

3.开放课题基金的申请每年受理一次,申请截止日期参见每年的申请指南。

五、审批程序

1.实验室定期发布开放课题指南。国内外同行均可根据课题指南提出申请;鼓励博士后申请。

2.申请人须填写开放课题申请书一式三份,由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以后,于指定时间寄回本实验室;

3.实验室根据课题申请的情况,将申请材料送交两位学术委员进行预审;

4.实验室将通过预审的申请材料送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和资助优先排序,并将结果通知各位申请人;

5.项目申请获准后,项目承担者按照项目计划任务书(即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方案、工作进度、来实验室工作时间及所需的实验设备等在实验室立项开题;

六、课题管理

1.开放课题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2.实验室对每项开放课题指定一位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作为该项开放课题的项目合作者。

3.实验室负责开放基金课题的实施管理。管理内容包括:

1)责成项目合作者与课题申请人签定合同;

2)核定课题资助经费;

3)检查课题的进度与质量;

4)课题验收;

5)向有关部门上报科研成果。

3.在课题实施过程中,课题负责人每年应向室务会提交课题进展报告。实验室对报告审查后给出评审意见,评审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如第一次为优良中,继续资助;连续两次为优者,加大资助力度,连续两次为中者,停止资助。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者,缓拨项目经费。

4.课题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随意更改原定的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如有变动,必须由申请人在课题研究期限的一半时间前(一般为一年前)提出申请,报实验室主任审批。开放课题研究期满,必须在2个月内提交结题报告,并附相关的研究成果证明和正式发表的论文(可稍后提交)。

5. 课题负责人在开放课题基金资助下取得的成果,由申请人员所在单位与本实验室共享。发表论文等科技成果均要以第一标注单位“乳品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为发表单位,并标注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字样和项目编号。并将成果复制本送重点实验室。对成绩突出的项目人员,实验室将给予滚动资助。

6.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如研究计划有较大变动,须报重点实验室批准后方可执行,原则上不允许进行修改。

7、以课题研究成果申报奖励和专利均须征得实验室同意,方可申报。

8、课题结束2个月内,课题负责人应认真填写《课题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工作总结、课题完成情况、成果目录、软件源程序和论文目录等。报告经项目合作者审查签署意见后,实验室组织验收,并将课题完成情况通报研究人员所在单位。逾期不按要求提交总结报告者,取消其今后申请的资格,并通报其工作单位。研究课题结束后,课题负责人应向实验室提交下列技术档案资料清单如下:

(1) 研究工作总结报告;

(2) 已发表及已正式录用的符合实验室署名要求的学术论文;

(3) 研究工作过程中,在本实验室试验、观测的全部原始数据资料(如实验记录本等);

(4) 课题的鉴定及评审意见;

(5) 课题获奖证书;

(6) 其它与本课题相关的成果证明材料。

七、经费管理

1.开放课题经费是实验室开放课题投入的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在具体使用过程中必须按计划执行,按规定程序审批。

2.开放课题总经费为3--8万元人民币,平均5万元。课题经费全部用于研究、实验室使用费、指定重要国际会议和重要国际刊物的论文发表费等。

3.项目经费向实验室提交整个财务经费票据,由实验室处理核销。据课题进展评审结果,决定下次经费下拨的时间和额度。

4.课题结题后,结余经费和用开放课题经费购置的仪器、材料留在本实验室。

5、不标注实验室的文章一概不计入考核成果,与承担单位签订协议,对于未完成考核指标的课题,追回全部课题经费。